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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11月09日 星期六

    礼乐辩证法

    作者:张莉莉 《光明日报》( 2024年11月09日 11版)

      儒家礼乐文化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简言之,礼是一套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准则的体系,体现、维护尊卑、长幼等群体之间的差异化关系和地位:“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礼记·曲礼》)礼通过一整套规范体系的运作,具有区分社会各阶层,维护社会等级的功能。而乐是人的情感的自然流露和艺术表现形式,“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荀子·乐论》)乐是发自人内心的、本性的情感诉求。古代所谓乐不是当今所理解的狭义的音乐,而是包含广泛的艺术形式和内涵,当它专指音乐时,在儒家看来指的是古乐、雅乐、正乐、蕴涵仁义之乐。乐能使人们神智清明,能移风易俗,使不同社会阶层、地位的人在情感上达到相通、融合、和谐状态,促进共同体认同感和凝聚力。乐可用于修身经世,在情感沟通交流和社会治理方面均具有感化、引导、统摄、协调的独特功能和作用。而礼乐之间的关系既矛盾又统一,蕴涵了辩证法思想精髓。

      礼乐的先后之辨。礼和乐,孰先孰后?孰轻孰重?上古时期,乐先于礼,在礼出现之前,原始乐舞就履行祭祀、社交、伦理、政治、娱乐等职能,周朝制礼作乐,礼乐制度开始完备,春秋之后,儒家文献礼乐并称,孔子言礼必兼言乐,如:“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荀子论礼乐,礼先乐后,而在《乐记》中,乐的地位高于礼。近现代学者俞正燮、刘师培等曾撰文论证,从礼乐文明的历史起源看,乐先礼后。而从中华礼乐文明的悠久历史看,礼的地位、作用要高于乐。

      礼乐的内外之别。“乐由中出,礼自外作”。(《荀子·乐论》)乐是从人的内心中发出的,而礼是外加于人身上的行为规范。这是礼乐最基本的一个区别,其他的不同都是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因为乐是发自肺腑的,能在潜移默化中感染人,打动人,能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容易为民众认同和接受,使人心向善。“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乐记》)乐有“治心”功能,致力于此,和易、正直、亲爱、诚信的心地就会油然而生。而礼属于外在的规范系统,以区分、区别、差异为圭臬,对人的各种社会行为进行规范、施加约束。

      礼乐的情理之分。“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记》)与“乐由中出”相关,乐是表现感情,陶冶性情的,它作用于人的情感体验和心理感受,具有一种以情感人的美育功能。礼的根本属性是“理”,朱熹有言:“礼即理也。但谓之理,则疑若未有形迹之可言;制而为礼,则有品节文章之可见矣。”(《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理是礼之核,是抽象的,礼是理之形,是外在的、可执行、可遵循、可操作的礼仪规范、规章制度。

      同与异的区别。《荀子·乐论》指出:“乐合同,礼别异”。《乐记》中也有类似的说法:“乐统同,礼辨异”;“乐者为同,礼者为异”。乐的本源发端于人内心的情感、心理,抒发、表现人的共通情感,它首先是一种精神需求和动机,它以求同、趋近为特征,悲伤的乐曲使人同悲,欢快的乐曲使人同喜。就此而言,若引导、应用得当,乐就具备了价值指向和道德标准。乐的实质是趋同,统合人心,使人们和谐一致。礼是荀子所谓的“度量分界”的一个规范系统,“制礼义以分之”。(《荀子·礼论》)就是规定各阶级各群体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礼的根本特征是“分”和“异”,只有区分差异才能建构起来社会秩序的规范体系。礼具有规范性、秩序性、稳定性,这体现了礼的社会分级分层和各种关系相互平衡制约的功能。礼之别异在于社会秩序的确立和维护,乐之求同在于各社会群体的和谐相处。

      亲与敬的差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荀子·乐论》)人们共享着一样的情感,就相互之间感到亲切,就相互亲近;长幼、尊卑地位差异得到体现,人们就产生尊敬之心。这里,亲和爱可以互换:“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乐记》)礼使人与人之间产生身份意识、地位意识,于是,位卑者对身居高位者、年幼者对长者产生尊敬、谦顺、敬畏之心;乐使人与人之间感觉平等、互爱、和睦。“乐极和,礼极顺。”(《乐记》)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礼乐辩证法还体现在天地互映上,战国末期的儒家将礼乐视作天地自然一样广袤浩渺,彰显了宇宙论思想:“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荀子·乐论》)不仅如此,更进一步讲,乐是天地间的和谐,礼是天地之秩序:“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记》)。

      礼和乐二者不可偏颇,不可顾此失彼,要取得均衡、协调方妙。“乐胜则流,礼胜则离。”(《乐记》)过分偏重乐,会导致人放纵;过分偏重礼,又会使人与人之间疏远。礼乐的共同作用,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精神世界,沟通社群感情,规范典章制度,最终指向的是既有等级差序而又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礼乐所及之处,天下就治理好了:“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乐记》)可见礼乐并举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

      正是因为礼乐之间存在着这种内与外、情与理、同与异、爱与敬、天与地等等的区别、矛盾,才使它们相互之间产生一种内在张力,礼乐同构,双向互动,相互倚仗,相互作用,相互助力,各有侧重,相辅相成,乐以和礼,礼以制乐,礼乐合一,不可分离。礼乐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相融共生的矛盾统一体,是不可割裂的统一体。其中蕴含了辩证法思想,体现了中国古人的智慧。

      礼乐文化在中国传统社会深刻影响了国人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族群教化和个体人格修养方面产生重要作用。礼乐并举、礼乐合一,在共同作用下维护了中国传统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对后世影响很大,也对新时代的新礼乐文化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启示。

      (作者:张莉莉,系曲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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