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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9月16日 星期一

    农地流转改革应做好配套功课

    作者:严四维 《光明日报》( 2013年09月16日 02版)

        国土部日前确认,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已达97%。许多专家认为,受新型城镇化的推动,新一轮的土地制度改革即将到来,其核心就是打破土地二元结构的限制,实现十八大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近些年,土地制度中的城乡二元结构,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不仅影响农民收入增加,更影响国民经济的持续优化和均衡发展。进行新一轮的土地制度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时代进步的召唤。

        然而,土地制度改革事关重大,既须坚决大胆推进,又须小心谨慎、做足配套功课。一夜之间彻底变化既不可能也不妥当,新的土地制度改革要建立在稳定、有序的基础上,分清轻重缓急逐步推进。当前最急切的,就是农地流转制度改革。过去十几年,由政府主导的农村土地征收拍卖行为,常常导致农民和土地分离,农民失去了土地,获益却极少。这不仅有违市场经济规律,也给社会和谐带来不利影响。

        政府通过放权,使农地流转在市场的调配下进行,让农民成为市场交易的主体,从而获得较高的土地增值收益,无疑是今后农地流转制度改革的方向。然而,土地制度改革是涉及面极广的系统工程,在推进农地流转向上述方向进展的同时,我们需要做好相应的配套功课。

        第一项功课是加速实现政府职能的转换。在征地成为许多地方重要财税来源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愿不愿意放权让利?一旦放权让利,政府会不会降低服务水平?这些都是改革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不断放弃既得利益,积极适应长远发展,真正建设服务型政府。

        第二项功课是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在农地流转过程中,政府如果彻底放权,完全交由村民自己主导交易,有可能会出现村民无法顺利接管的情况,这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因此,在放权的同时不断扶持村民自治,提高村民自治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政府的“让权于民”才能真正被群众接受。

        这两项配套功课虽然不是农地流转制度的核心,但如果组织不好,就可能使这项改革功亏一篑。只有将农地流转制度视作系统工程,协调推进农村的社会建设以及人的建设,我们才能将农地流转改革这件好事办好,真正释放改革红利、惠及广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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