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李昊祖
今天我想谈谈技术伦理方面的问题,以及作为一名中文系学生的思考。
人工智能体建立之初,不过是会说话的搜索引擎而已,提供的信息价值不高,甚至会出现学术性谬误。但伴随AI技术的迅猛发展,我们发现人工智能竟然是具有学习能力的,会通过交流训练,不断带给我们“惊喜”。但这种“惊喜”可能并没有那么美好。
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提出“媒介时代”的概念。由少数精英主导自上而下、单向传播的“第一媒介时代”已经一去不返,随着AI技术发展,我们似乎马上要进入“第三媒介时代”。这一系列变化带来便利,但也导致了内容生产与传播错位,带来了过度传播的自我预期,文学公共性的尺度与限度也不断受到冲击。
西渡曾说:“伟大的诗人与其说代表了一个民族的可能性,不如说他代表了一个民族的不可能性。”换句话说,伟大的诗人是例外。博尔赫斯曾经以莎士比亚、雨果、普希金为例来说明这种例外。早在古希腊时期,阿里斯托芬就在剧本《蛙》中借助埃斯库罗斯之口提出“教训孩子的是老师,教训成人的是诗人。”以诗歌为代表的文学,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正如我最为景仰的诗评家陈超先生所倡导的“生命诗学”一样:文学应当是积极的创作,不是催眠,而是唤醒。
如果依赖AI传承经典、发现经典、塑造经典,那么这个时代一定是缺乏创新活力的。我们必须呼唤当代的例外、先锋者和破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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