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康婧
数字“三”自古便受人们青睐,常出现于古代典籍之中。纵览《仪礼》十七篇,可见数字“三”频繁出现。《仪礼》曾是儒家“六经”之一,且作为礼之本经,其中主要记载了周代的仪式典礼。其《士冠礼》有“三加冠”之礼,《士昏礼》有“三饭”之礼,《乡饮酒礼》中乐工演奏,“升歌”“笙奏”“间歌”“合乐”各环节的曲数皆以三计,而“三揖”“三辞”“三让”等仪节,更是贯穿《仪礼》全篇。
秩序首先表现为一套仪式,而仪式其实是一种象征。(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1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6页)《仪礼》所载礼典来源于先秦贵族的日常生活,凝聚于这些礼制、仪式背后的,是与之匹配的一整套思维图式。透过《仪礼》中庄重繁复的节文,我们可以触及先民们的思想内核。
清乾嘉学者汪中认为,古籍中常见的数字“三”,可以分为“制度之实数”及“虚数”两类,“制度之实数”照实记录制度与规则,如《仪礼》中的“三加冠”等语,“虚数”则虚指其数量,通常代指数量之多,如《论语》中的“三思而后行”等。(汪中著,李金松校笺:《述学校笺·释三九上》,中华书局,2014年,第13页)就此而言,《仪礼》中的“三”多是“制度之实数”,体现了“三”的计数意义。
但除了计数意义外,数字还有其象征意义,汪中所谓“虚数”也是数的一种象征。学者张德鑫认为数的象征,即“人为地将数字符号的表层结构赋予某种跟这数字符号本身不相干的神秘意义”。(张德鑫:《数里乾坤》,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6页)初民以物体、图画、记号等辅助记数,此时“数”需以物象辅助表达,无法以抽象形式运用,此时数仅有计数意义。数字发明后,数成为具备字音、字形、字义三者的整体,人们从这几方面出发,通过联想将其与自然、社会现象关联,赋予其新的含义,此即数的象征。
就计数含义而言,《仪礼》中的数字“三”,常表示某一礼节重复的次数,表示人员、礼器等的数量,或表示执礼时间空间的长度。以《仪礼》中“三辞”“三让”为例。“辞”即辞谢,“让”即礼让,辞让是宾主间相见、交接常执之礼,一般是客辞主让、卑辞尊让。辞让的次数,依据礼节隆杀而有所差别,而三辞、三让是其最高规格,显示双方坚定的态度和极高的敬意。又如士冠礼中的“前期三日,筮宾”,是说主人需在士冠礼举行之前三天,令巫者占筮择取主宾人选。再如觐礼中的“为宫,方三百步”,即诸侯朝见天子前,需在都城外建造祭坛以会同诸侯、祭祀日月山川之神,这祭坛的周长正是三百步。
仅从计数意义层面,还无法体现《仪礼》中数字“三”的丰富内涵,无法说明其反复出现的原因。相关问题需结合数的象征意义进一步探究。
“礼”由内在精神“礼义”,和外在表现形式“礼文”(亦称“礼数”“礼节”等)构成。礼文作为一个具有象征性的符号体系,又以其内蕴的礼义为核心。数字“三”因其丰富的象征含义,在《仪礼》所载礼节中频繁出现,成为该象征体系的一个部分。
首先,先民以“三”象征天地自然秩序。先民出于对天地的敬畏和崇拜,在制作仪式时多模仿自然运作的规律,期望借助象征性的仪式与上天沟通,或使行为得到神明的认可。如对于《乡饮酒礼》中的主宾关系及座次,《礼记·乡饮酒义》释曰:“宾、主,象天地也。介、僎,象阴阳也。三宾,象三光也。”主宾就席时需三揖三让,《礼记·乡饮酒义》又曰:“让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也。”可见古人通过对天地秩序的模仿,使仪式具有神秘性和权威性,并在其中体现、强调秩序的差等。
其次,先民常以“三”象征“多”和“极限”。“三”常被当做计数的一个节点,被视为“数之小成”,用以虚指数量之多。《道德经》有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以“道”作为本体,以一、二、三象征具体宇宙生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三’为有限之极,又为无限之始,其为万物生化之关键”。(杜贵晨:《古代数字“三”的观念与小说的“三复”情节》,《文学遗产》,1997年第1期)《史记·律书》言:“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则将“三”作为小成之数。正因此,礼俗中才会有“礼成于三”“事不过三”的观念。在《仪礼》的许多仪节中,数字“三”便蕴含有“极限”“终止”之义。如主客之间揖让以“三揖”“三让”为限度,推辞以“三辞”为终辞,占筮三占不得吉兆则停止,乡饮酒礼中乐工、笙工演奏歌曲,亦以三计数……正因数字“三”有多和极限之义,以“三”为数的仪节便有了隆重的意味。
最后,“三”被视为具有包蕴性符号,象征从过去经历现在至于未来的发展过程。《士冠礼》记载士族男子成年冠礼,需三次更换帽冠及服饰,称“三加”:初加缁布冠,象征告别幼年;再加皮弁,示意威仪渐隆;“三加”爵弁,最为尊贵,象征德性之成。三加之时,各配以祝词,这一过程象征冠者从过去到未来的成长过程,并彰示其在成长的过程中威仪、品德的完善。
综上所述,古人在制定和施行礼节时,常以数字“三”作为限度,用以衡量某一行动是否合礼。郑玄、贾公彦、孔颖达等经学家指出了这一现象,并将之归纳为“礼成于三”的通例。
《仪礼·士昏礼》载,新郎迎妇入门之后,夫妇需同席对坐而食,经文曰:“三饭,卒食。”郑玄注:“同牢示亲,不主为食起,三饭而成礼也。”唐人贾公彦、孔颖达留意到郑玄“三饭而成礼”的说法,进一步推衍。士丧礼中为亡者招魂,需大喊“皋,某复”三遍,贾公彦《士丧礼疏》曰:“复声必三者,礼成于三。”《礼记·曲礼上》言:“卜、筮不过三。”孔颖达疏:“一卜不吉而凶,又卜,以至于三,三若不吉则止。”自贾公彦、孔颖达后,“礼成于三”便成为礼之通例,为后世经学家、礼学家沿用,学者常以此为理据,解释与数字“三”有关的仪节。
礼仪本质上是一整套象征系统,其核心目的是呈现礼义,使人感受到其中蕴含的思想、感情和愿望。《仪礼》中频繁出现的数字“三”,意义不外如是。人们出于表达某种思想情感的需求,以充满象征的细节编织成一整套仪式,然而这些蕴含丰富内涵的细节,又反过来确认了仪式的合理性和神圣性,使参与仪式的人获得情感、思想上的共鸣,或实现精神上的满足和安定。
(作者系浙江大学文学院古籍所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