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强
宋儒提出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主张,在明清两代逐渐演变为一种重要的伦理观念,其思想内涵、发展轨迹与社会影响,学界多有论述。在《明末清初戏曲“独重节烈”研究》中,张惠指出的明末清初戏曲“独重节烈”现象,从特定的时段与文体为这一问题的探讨提供了新角度、例证与见解,表明“失节”与否,不只关乎个人的节操,也与社会政治、世道人心、文学潮流等紧密相连。
据张惠梳理,明天启至清康熙年间,各类题材戏曲作品中,出现贞节烈女的有100余部,几占当时戏曲作品的40%左右,这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
实际上,贞节是中西方共有的社会文化现象,在古代中国、特别是明清时期尤为凸显。对贞节的提倡,往往被作为封建迂腐思想而简单否定。这一观念违反人性的本质自不待言,但它在明末清初的高涨及其具体表现,却又有深度考察与全面审视的必要。张惠通过对大量剧作的研读发现,守贞死烈的女子形象周围还环绕着诸多作为陪衬的节妇,形成了一个强调贞烈的氛围,这些节烈形象在明末清初戏曲中的广泛密集存在有着复杂深刻的社会原因,不能仅以愚昧落后一概而论。同时,贞节烈女不仅仅局限于为夫守身的节烈,还包括为父报仇的孝烈、为主殉身的义烈、为国尽忠的忠烈等复杂情形与表现。可以说,贞节乃至气节,已成为特殊时期剧作家讽世救世的代言。
张惠的上述基本观点并不是一个笼统的看法,而是从当时戏曲创作的实际多方面展开后的总结,其中较为突出的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通过辨析贞、节、烈的不同概念和等级,对明末清初的相关戏曲作品进行了详尽的梳理和分析,并将这些作品放置在了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中进行考察。救世和反思在明末清初是一种集体思潮,将亡国归咎于崇祯、党争、贪腐官僚、无能将士、“守内虚外”的策略等等,言人人殊,莫衷一是。身处其中的剧作家也做出了自己的思考,其中至少有两点是值得重视的。首先,他们中部分人认为是明代中期以后的戏曲过分张扬艳情、鼓吹灭理,其中隐含的“解放人欲”“藐视礼法”等信息随着演出潜移默化地加速了礼崩,导致了亡国。“迩来节义颇荒唐,尽把宣淫罪戏场。思借戏场维节义,系铃人授解铃方。”(李渔《比目鱼》收场诗)被乐毁掉的东西应该也能用乐恢复过来,因此剧作家希望通过一己微力拯救世风。其次,明亡之后现实中臣子的种种变节使得表现“忠臣”之说难以信众服远,剧作家转而以社会上普遍践行的“贞节”“大开觉悟,普示群迷”。这两点都涉及明清易代后社会观念的巨大转变,尤其是“主情”文学思潮的中落与更张,是明清文学史的一大谜团,本书的研讨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是对作家身份的关注,借助史书对“儒林”“遗民”“遗臣”“贰臣”“奸臣”的界定,揭示了不同身份、不同立场的戏曲作家的节烈书写在明末清初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比如书中在讨论袁于令时,认为他虽然也投降了清朝,但看作“贰臣”并不妥贴,他应属于所谓“夹缝人”。“奸臣作家”阮大铖在《石巢四种曲》中不描写贞节,似乎是人、文一致的。而袁于令在《西楼记》中反复描写贞节,与其降清行为形成了反差。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矛盾? 张惠从守节的知易行难、降清是走投无路时的选择、以变节达到“自我实现”等角度加以分析,这一考察揭示了当时文人的微妙心理,深化了历史认知的细节。
三是兼顾戏曲作品在传播和接受过程中与读者、观众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而对戏曲与社会文化关系作深刻揭示。张惠认为,明末清初的戏曲作品通过褒扬节烈来激励世人,以荀子“乐论”作为反思和救世的理论,并有文天祥以关盼盼自励报国作为强有力的思想倚藉,体现了戏曲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在维护社会道德、传承文化传统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本书也指出了戏曲在反映和改造社会观念方面的复杂性和局限性,这一讨论对于我们全面理解戏曲的社会文化功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此外,本书在方法上也有所尝试。张惠认为社会层面对于“贞节”旷日持久的大辩论,以及这些互动和联动构成了父权式期待的“凝视”(Gaze),影响了剧作家节烈观念的表达和传播;又参考行为经济学“禀赋效应”(Endowment Effect)说法,对明末清初戏曲“独重节烈”的潮起潮落进行了阐释。这些见解是否允当,自可进一步斟酌。但在传统学术问题的探讨中,引入新的理论思维,确实是有价值的。
总的来说,《明末清初戏曲“独重节烈”研究》全面深入地剖析了明末清初戏曲创作中的一个重要思想现象,揭示了其背后的文化心理,为我们理解这一时期的社会观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对于戏曲史、文化史、伦理史等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示意义。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