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与文明的关系上存在着若干悖论,我们可以讨论,同时也研究一下我们出版界如何应对这些悖论。其一就是选择的悖论。每年面对34万种图书,面对同时日益加大、以10%左右的速度增加的图书品种量,面对大量的出版社、广告式的评论,读者要进行选择,于是就面临着选择的悖论。这个悖论就是,读书必须要选择,而我们又没有读过这些书,不知道一本书应该读还是不应该读。于是我们就被社会裹胁,被出版业裹胁,被不负责任的文学批评裹胁,被不负责任的图书评论裹胁,甚至被不负责任的某些评奖而裹胁,这就是我们选择的困惑。鲁迅先生说过一个重要的名言“读书如赌博”,也许能碰到好书,也许你觉得是入歧途而弃之。一个选择而又没法选择的悖论之下,我们要更多地提倡读经典,社会要为我们传统的经典、人类的经典、当代值得称为经典的图书大声疾呼。
其次,出版界要真正负起责任来帮助读者选择。出版界要把自己的书推荐给读者,总是要把好话说完。当然我只有一条要求,比如,人民文学出版社一定不能把畅销书说成是优秀作品,畅销书按照畅销书的要求去推荐。我们的图书评论家要更加负起责任来向社会进行推荐,包括我们的评奖。
第二就是阅读意义的悖论。图书阅读一直有“有用”与“无用”的关系。有用的阅读在显性层面上主要表现为功利的阅读,比如,专家们的阅读主要是为了专业上的了解和研究,学生的阅读主要是为了学业的完成。而全民阅读,恕我直言,很多时候是“没有用”的阅读。它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阅读,人类生存方式的阅读,是想“知道”的阅读。我们传统阅读一直强调学以致用,这事实上,更为进步的阅读建议应该是“学以致知”。
第三个问题就是阅读与文明的悖论。阅读一定就能促进文明,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素质吗?当我们面对网络海量垃圾的时候,有助于文明吗?历史上很多黑暗时期的东西,有助于文明吗?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出版业也罢,文化产业也好,必须以文化为魂,以文明进步为魂,给人们良好的精神食粮为魂,以产业为体,阅读才是有意义的,出版才是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