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某小学一年级班主任为在班上建一个图书角,发动学生及家长积极捐款买书。张先生给儿子10元钱作为捐款。随后,收到该名班主任一封信件,信中称其用10块钱买书是对书籍的亵渎,表扬了捐百元的三名学生的家长。(据9月20日《扬子晚报》报道)
说实在话,班主任的这封信,确实对捐款10元钱的家长造成伤害。以捐款的多少作为表扬的筹码,让本来很有意义的公益活动被人为地扭曲了,这种做法对培育爱心情怀及公民意识都是十分有害的。
发动学生及家捐款买书建一个图书角,班主任的提议无可厚非。或许对公益捐赠教育的贫乏,在习惯思维的主使下,“嫌贫爱富”往往成为评价捐款是否积极的唯一标准。显然,这一做法违背捐赠自愿性原则,爱心无价是公益慈善的生命力所在。应该说,每一项公益捐赠活动都是滋润爱心成长的雨露,尤其对中小学生来讲,更为可贵和重要,这是塑造学生健全人格的极好教育形式。
长期以来,被捐赠的新闻屡见不鲜,行政摊派式的公益捐赠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让公众的爱心不能自由地表达。捐赠款额的多少往往被当成政绩,无疑影响着整个社会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大家有必要补上公益捐赠教育这一课。捐赠的意义到程序、捐赠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而使我们进一步认知捐赠本真目的,学会自由地表达爱心。
学校补上公益捐赠教育课,意义则更为深远。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公民,慈善情怀是其重要的品质和素养。在学生量力而行的基础上,学校应将公益捐赠教育纳入公民教育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捐赠活动,精心呵护学生稚嫩的爱心成长。班主任老师的引导教育尤其重要,要摈弃功利性的捐赠观念,尊重学生善意的情感,正确的公益捐赠教育能使学生从善如流、受益终生,这样一来,社会道德生态将会更加健康。
江西省湖口县 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