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太分得清杂文和随笔的区别,或许在我看来它们都是一类文字,即随心随性而直抒胸臆的文字。似乎纯粹意义上的散文应该另有面目,散文在我看来须具美文特质,可以拿去做中小学语文课本。所谓课本,文本上要能提供范式,内容上要经得起挑剔。杂文之类,大多不便用作中小学课文。
因为这种肤浅而直观的认识,我的所有创作都很令自己羞愧。写了小说,我会想:这样的小说能让没长大的孩子看吗?写了杂文,我更会想:这样的文字未成年人最好不要看。为什么会如此?原来成人世界有太多见不得阳光的东西,过早让孩子们看到未必是件好事。尽管人生总有梦醒时分,孩子们还是在美梦里久待些日子吧。
向邪恶的让步和妥协,这是中国现实暂时的特例,还是整个人类的宿命?依我之偏狭见识,目前之中国,羞于让孩子们看到的东西太多了。有时我会这么想:成年人如何判断自己言行,无需做太深奥的分析论证,只需想想能否过得了自家孩子的眼!近三十年,中国有很多家族财富上崛起了,一人可开几代人的幸福。但是,这类人中间,很多人在家族中的未来显祖形象是需要重新虚构的。
杂文便是这类文字:既不替现实涂抹迷人的油彩,也不为未来虚构光辉的显祖。其实可以说得简单些:杂文就是说真话。可是作为一个定义判断,这话容易让人钻空子。有人会说:说好话也是说真话,难道说真话只能是批判吗?
曾见识过一种新的杂文理论:杂文也可以和风细雨!我以为,杂文除了批判,没有其他存在的意义。鲁迅先生所谓投枪和匕首,应是对杂文的经典定义。任何时代都需要鲁迅式的杂文,和风细雨论不过是奴才的献媚罢了。
虽自古有道文章千古事,但我对文章的功用总是怀疑的。写锦绣文章而满腹杂碎的人多了去了,何谈文章真能轻易塑造谁的灵魂?但是,只要有道德良心在,总有文章要写的。杂文的眼睛,专要看世上的不好。好的东西,倒真可以留给和风细雨去。杂文是成年人的苦药,不必管他们爱不爱吃,不必包上哄小孩的糖衣。倘若成年人吃不得苦药,世道就真没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