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能否试用
《文摘报》(2026年09月02日 03版)
我被原来的公司辞退后,最近找到一份非全日制的工作,公司要求试用一个月,日工资按照八折计算。请问律师,非全日制用工能否设置试用期?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上海法治报》8.25)
非全日制用工能否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