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05日 Wed

空置房屋水表“走字”,水费谁交

《文摘报》(2026年08月05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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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制纵横
文摘报 2026年08月05日 Wed
2026年08月05日

空置房屋水表“走字”,水费谁交

  江某某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的一处房屋长期处于空置状态,2022年2月之前,该房屋用水量一直为零。然而,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期间,该房屋水表数据出现异常,凭空产生300余吨用水量,对应水费2000余元。

  发现异常后,江某某于2022年4月21日向重庆市某水务公司反映。可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后,仅简单归因为“房屋漏水”,未采取进一步措施。

  担心水费持续增加,为“自证清白”,江某某进行了多方取证:2025年3月,请专业机构检测,确认案涉水表显示正常;2025年4月18日,请物业人员进行水压测试,确认房屋不存在漏水迹象。

  因与供水公司协商未果,江某某将其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要求免缴相应水费。

  经江津法院现场勘查,案涉房屋电表读数为0.5度,天然气表读数为1立方米,现场无漏水、泡水痕迹。江津法院一审认为,在排除漏水情形下,水表仍有大量计数,且江某某已尽其所能举证证明自己未实际用水。重庆市某水务公司应进一步举证证明江某某实际使用了争议水量,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判决支持江某某的诉求。

  水务公司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五中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房屋常年“零用水”,突增数百吨属明显异常,但水务公司长期未巡查核实、未履行告知义务,怠于履职导致损失扩大。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治日报》7.22 战海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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