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29日 Wed

从自然的社会建构视角审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文摘报》(2026年07月29日 06版)
s
06版:光明学林
文摘报 2026年07月29日 Wed
2026年07月29日

从自然的社会建构视角审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从自然的社会建构视角

  审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倡议,构成了对西方人地分离、自然与文化割裂的遗产认知传统的一次巨大挑战。但无论是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研究,还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都尚未形成与其社会—自然复合体特征和跨学科属性相契合的研究范式。

  去“自然—社会”二元区分背景下,西方人文地理学兴起了自然的社会建构思潮。其主要以自然的话语建构和自然的物质实践研究为主线,从自然的社会文化属性赋予及自然物质性的变化两方面,探讨自然是否以及如何成为社会建构的产物,这为洞察富含社会—生态转型过程的农业文化遗产演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践,提供了新视角和新范式。

  但自然的社会建构研究不宜只涉及自然与社会相互缠绕关系的讨论,而应聚焦“人—自然—地方”关系网络的动态形塑过程。毕竟,地方社会在建构自然,改变其物质特性和社会属性的同时,亦不可避免被建构后的自然所形塑,即人类社会对自然的建构会影响人类如何参与、体验和构建一个地方。

  旅游背景下,人与遗产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遗产历史与遗产边界,构成了农业文化遗产社会建构的三个重要对象。三者内含丰富、动态的自然社会要素互动过程,深刻引致了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物质性变化,以及多元主体围绕“谁的遗产”对遗产主体身份的争夺,最终共同影响与形塑了遗产地方的特质与意义,使其成为一个随人与自然关系变化而动态重组的地方。这启示我们,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遗产保护与遗产地发展的良性协同,是农业文化遗产领域自然的社会建构研究的两大伦理命题。

  (《地理科学》2025年第4期 韦俊峰)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目录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