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1日 Sat

公告

《文摘报》(2026年07月11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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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公告
文摘报 2026年07月11日 Sat
2026年07月11日

公告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

  巴州拓尉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你公司工伤职工蔡红伤情符合GB/T 16180-2014相关5.9.2.23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巴劳工伤鉴定字〔2025〕1157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结论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结论书,逾期视为自动送达。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

  巴州美好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你公司工伤职工刘仓喜伤情符合GB/T 16180-2014相关5.10.2.12、5.10.2.31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巴劳工伤鉴定字〔2025〕1412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结论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结论书,逾期视为自动送达。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

  山东兴迪国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你公司工伤职工贾柱山伤情符合GB/T 16180-2014相关5.8.2.14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八级。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巴劳工伤鉴定字〔2025〕1179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结论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结论书,逾期视为自动送达。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履行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义务催告书

  杨路(经营者):

  2025年10月21日,我中心前往雅江镇富民街107号你家中送达《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通知书》,因你未在家,未能送达。2025年10月22日,我中心通过EMS向你邮寄了《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通知书》,2025年10月30日,因你拒收被退回。2025年11月15日,我中心在《文摘报》周末版刊登了《关于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的公告》,截至目前,你未偿还我中心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也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现我中心特向你进行催告,要求你在收到此催告书的10内偿还我中心先行支付给杨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738.4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1750元)等工伤保险待遇102488.4元(大写)十万零贰仟肆佰捌拾捌元肆角,逾期未履行,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如你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或有正当理由,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附:【户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银行账号:3100012729219000133-00015000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山渝秀支行;行号:10268720004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7月9日

  《催告书》送达公告

  郑钟灿、李照芬:

  盘北管委会作出《行政决定书》(盘北管委会【2025】行决字第2号),你未提出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你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法向您送达《催告书》,催告您立即向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退还装修补贴款162万元。

  因多次与你方联系未果,盘北管委会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上述《行政决定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三十日。你方也可在公告期内到管委会领取上述告知书。无论你方是否领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国军

  联系电话:0858-3523103

  联系地址:盘州市尖草坪镇江苏工业园

  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

  《催告书》送达公告

  刘嘉鸿、谢应钦、贵州金润德实业有限公司:

  盘北管委会作出《行政决定书》(盘北管委会【2025】行决字第3号),你未提出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你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法向您送达《催告书》,催告您立即向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退还装修补贴款1529万元。

  因多次与你方联系未果,盘北管委会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上述《催告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三十日。你方也可在公告期内到管委会领取上述告知书。无论你方是否领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国军

  联系电话:0858-3523103

  联系地址:盘州市尖草坪镇江苏工业园

  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苏1204破32号

  本院根据泰州市辉之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6月29日裁定受理江苏恒盛通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恒盛通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恒盛通建设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8月16日前向江苏恒盛通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及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A座21楼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蔡良军;联系电话:1505290729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8月31日上午9时采取书面形式召开。

  江苏恒盛通建设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恒盛通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江苏恒盛通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江苏恒盛通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

  拍租公告

  受委托,江苏天勤拍卖有限公司(受托人)将于2026年7月21日10:00时起至2026年7月21日下午3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国拍平台(https://www.guopaipingtai.com?)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宿迁市泗洪县洪中路南侧单层商业房屋5年期租赁使用权,证载面积为179.42平方米、本次实际拍租面积为137.42平方米,起拍价:6.2万元/年。保证金15000元。

  二、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17:00,泗洪县洪中路南侧

  三、报名事项: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及自然人均可按系统提示报名参与竞买(禁止委托方员工或员工直系亲属参与竞拍)。竞买人须在2026年7月20日17:00完成报名手续并向指定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15000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濠西支行,开户名称:江苏天勤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708401040005022。

  咨询电话:0527-88860999  18360189938  高经理

  19539530402  尤经理

  江苏天勤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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