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
南京初刻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姜鹏程与你(单位)有关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争议一案(保白劳人仲案字〔2026〕第16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参与劳动仲裁庭审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西侧配楼二楼,电话:0312-2893685
保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1日
公告
吕梁宁鲁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张宝新(身份证号码:120224********2613)于2026年6月8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6年6月22日,我部门受理并出具编号S112011520260548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8日
声明
《文摘报》于2026年7月4日中缝刊登的“洛阳仲裁委员会公告”,现予以更正。其中“申请人中铁建物产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江楠颂科技有限公司就采购合同纠纷一案……并定于答辩期满后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裁决。”现变更为“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答辩期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15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
九龙坡社险追字〔2026〕第034号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果果餐馆:
你公司职工何城武于2021年12月3日由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公司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而你公司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你公司未依法支付该职工相关工伤待遇,我中心依法审核并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了你公司职工何城武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6479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人民币64795.00元。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6月29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
九龙坡社险追字〔2026〕第031号
广东丰德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余传贵于2021年11月12日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公司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而你公司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你公司未依法支付该职工相关工伤待遇,我中心依法审核并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了你公司职工余传贵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6720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人民币67202.00元。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6月29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
九龙坡社险追字〔2026〕第032号
重庆银木莊美装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职工张润民于2020年4月24日由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公司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而你公司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你公司未依法支付该职工相关工伤待遇,我中心依法审核并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了你公司职工张润民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6327.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人民币56327.50元。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6月29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
九龙坡社险追字〔2026〕第033号
重庆帆瑞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代伟于2024年1月15日由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公司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而你公司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你公司未依法支付该职工相关工伤待遇,我中心依法审核并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了你公司职工代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67229.9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人民币67229.91元。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