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评博主发布不实“黑评”,侵权
2023年11月,某知名车企推出新款新能源车型,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然而,在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期间,拥有20余万粉丝的车评博主王某,通过“王XX说车”等账号,在多个自媒体网络平台密集发布27条针对该车型的负面测评视频,累计获得7万余次点赞、5万余条评论。
视频中,王某在未提供任何权威检测报告的情况下,使用“问题一大堆”“摆烂”“油耗夸大宣传被捅破”“疯狂擦边”等大量贬损性词汇,对涉案车型的电机、变速箱、发动机、油耗、ABS弹脚、底盘、前轴、载重、车锁等多项内容进行片面评判,通过“拿用户的生命、钱财、体验开玩笑”“今天我就揭穿他的嘴脸”等开放性、引导性语句,在评论区置顶、点赞自身发布的负面评论,煽动公众产生负面情绪。
该车企认为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企业品牌声誉,遂诉至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要求王某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公证费等相关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作为具有商业属性和舆论影响力的专业车评人,其言论发布应恪守法律边界与行业操守。其发布的负面评价缺乏事实根基,且通过煽动性表述引导公众情绪,已超出合法舆论监督范畴。该行为主观上存在侵权故意,客观上对涉案车企的品牌声誉造成损害。王某的行为与涉案企业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因此,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在国家级媒体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该车企经济损失25万元,支付公证费6万余元。
(《人民法院报》4.2 蔡蕾 姜泰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