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8日 Wed

业务员何以5年“飞单”啃食企业

《文摘报》(2026年03月18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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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制纵横
文摘报 2026年03月18日 Wed
2026年03月18日

业务员何以5年“飞单”啃食企业

  2022年初,浙江省临海市某灯饰有限公司负责人屈某发现,几位合作多年的国外老客户订单量锐减,有的甚至中断合作。公司起初以为是市场波动所致,直到某国外客户一次向该公司转账时,款项备注却指向其他公司。工作人员查验账目发现,公司并无对应订单,顺着这一线索核查,才发现这些流失的订单流向了本地的同行乙公司和丙公司。该公司随即展开内部调查,结果令人震惊,牵线搭桥的竟是公司业务员林某某。

  时间拉回至2017年,作为公司业务骨干的林某某,掌握着企业多年积累的核心商业资源——国外客户的产品需求、样品参数、报价单等信息。这些信息是公司历经多年参加广交会、反复与客户谈判磨合得来的“家底”,公司不仅专门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培训,林某某本人也签署过相关保密承诺。

  案发后,林某某的作案经过得以还原。原来,在面对利益诱惑时,林某某背弃保密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客户信息、报价策略等核心商业秘密私下提供给乙、丙两家公司。为掩人耳目,她向国外客户编造谎言,声称乙、丙公司是本公司的“兄弟公司”“新工厂”,不仅价格优惠,产能也更为充足。客户听后信以为真,订单逐渐流失。

  林某某从中获得了巨额利益。经查,2017年至2022年,林某某仅从乙公司一处就收取超过10万元。

  经全面审查,临海检察机关认定,林某某违反保密义务,向竞争对手提供公司商业秘密并造成重大损失,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同时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订单提成”,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遂依法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法治日报》3.10 王春 王良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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