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太年过七旬,无老伴也无子女,常年独居。因注重健康,她成为某保健品公司的常客。2022年6月,她结识了该公司推销员张某。
张某自称孤儿,从小无依无靠,这番经历让丁老太颇为同情,同时也认为两人命运相似、格外投缘。于是,丁老太便认他做了“干儿子”。
2023年初,因老房拆迁,丁老太入住养老院。孤独之中,“干儿子”张某隔三差五过来探望。
在一次探望中,张某以“方便网购”为由,为丁老太开通网银。他一边陪老人聊天,一边暗中记下其支付密码,又借机偷看动态验证码,并以各种理由让老人进行人脸识别。由于两人关系亲近,丁老太毫无防备,张某首次便转走4万多元。
尝到甜头后,张某的贪念越来越大。他利用密码在自己手机上登录丁老太网银,还用丁老太的身份注册微信小号,绑定4张银行卡,完全掌控了她的账户。此后一年多里,他如“蚂蚁搬家”将老人46万余元积蓄蚕食一空。
2025年6月,潜逃一年多的张某被抓获,其盗得的钱款已全部挥霍。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认为,2023年5月至2024年间,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通过盗用动态识别码操作网银转账、冒用老人身份注册微信号并绑定其银行账户转账、盗用密码通过网银直接消费等多种方式,秘密窃取被害人钱款4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已触犯刑法,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新民晚报》1.9 赵菊玲 钱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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