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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6年01月21日 星期三

    向“碰瓷式索赔”说不

    《 文摘报 》( 2026年01月21日   02 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月10日发布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5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向滥用投诉举报权、恶意索赔明确说“不”。

        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处置投诉举报的目的和意义是调解消费纠纷,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以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然而揆诸现实,一些职业举报人大量购买有相关问题的商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索赔,或者先向商家提出高额索赔,诉求遭拒后再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向商家施压。这样的恶意投诉或牟利性投诉大都属于“碰瓷”,超出了生活消费、实质性消费的范畴,把市场监管部门当成了“小错大赔”的施压工具,占用消耗了大量监管维权资源,让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疲于应付,也很容易侵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

        《办法》将“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纳入不予受理的范围,并给出了“购买商品的数量、次数、频率等与商品保质期或者消费者的通常消费习惯明显不符”“同一投诉人对同一经营者、同一类商品或者服务、同一类问题短期内大量投诉”“不能证明存在已实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自身合法权益已实际受到侵害等真实消费关系或者消费者权益争议”等判定因素,扎密扎牢了投诉机制的篱笆,让职业举报人失去了一项靠恶意投诉牟利的“主营业务”。

        有的职业举报人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信息、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赔偿、敲诈勒索,更是触碰了法律底线,令商家苦不堪言。《办法》对此给出了依法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的法律路径,为进一步追究恶意投诉举报者的法律责任构建了法律闭环,也释放出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碰瓷式投诉举报”的强烈信号。

        (《法治周末》1.15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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