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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6年01月21日 星期三

    录用后反悔,应否赔偿

    《 文摘报 》( 2026年01月21日   03 版)

        我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公司通过邮件向我发送了《录用通知》,因此我辞去了原先的工作,但公司一周后又通知撤销录用。请问律师,公司是否应当给我赔偿?

        【律师解答】

        公司通过招聘程序向你发出《录用通知》,在你辞去原工作后又通知取消录用,导致你需要另行寻找工作,有违诚信原则,应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你因此产生的损失。

        至于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你原先工作的收入和录用岗位的收入,以及你找到新工作的时间等因素确定。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上海法治报》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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