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衍生数据专有权的制度构造
赵新潮在2025年第9期《经济论坛》上说,衍生数据专有权是一项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的新型财产权。从权利客体来看,衍生数据具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等特征,是经过脱敏、匿名化之后的数据集合,而非原始数据和底层数据。从权利主体来看,衍生数据的权利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原始权利主体与继受权利主体两种类型。从权利内容来看,衍生数据专有权主要包括控制、使用、收益、处分四项积极权能,以及排除他人非法干涉自身合法衍生数据权利的消极权能。在构建数据权利法律制度时,还要保持权利内容的开放性,并能够作出与时俱进的解释与修订。
先秦天人合一观的形成与发展
王梦喜、王震中在2025年第10期《中州学刊》上说,天人合一观是中国传统思想之一,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存在尚无“天人合一”之名而有“天人合一”之实的思想认识。史前社会的先民们虽然尚未形成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系统思考,但他们逐渐掌握了适应自然环境的生存策略。即使在“绝地天通”的原始宗教变革之际,地界之人也要通过祭祀维持与天界神灵的联系。商代的至上神“帝”的帝令即帝命,是单向性的。西周以“帝”和“天”为至上神,由于德和民意因素的引入,西周天人观包含了双向性的天人关系。先秦时期,儒道两家的天人合一观虽有不同却又互通,并在荀子这里完成了结合,意义趋向于人与天地万物乃和谐统一的整体。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