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5年07月09日 星期三

    颠覆性技术驱动公共安全治理的规范进路

    《 文摘报 》( 2025年07月09日   06 版)

        人工智能等颠覆性技术依托其共享性和精准性,驱动公共安全治理形成互利共治和互适共治两大主要模式,然而颠覆性技术的赋能过程也伴随着治理工具异化、治理理念偏差、治理结构失衡等多重风险。为实现颠覆性技术在有序轨道内对公共安全治理的持续赋能,其规范进路在于:

        一是优化治理工具,构建“技术-需求”双向适配的治理机制。公共安全治理工具的耦合错位,本质上源于科学技术与社会技术之间缺乏有效协同。因此,在科学技术维度应加强颠覆性技术的自主研发与生态构建,在社会技术维度应完善技术治理的制度支撑体系。

        二是重塑治理理念,厘清“人治”与“技治”的交互边界。针对技术主导治理问题,应明确“人治”与“技治”的功能边界,推行公共安全的分层次治理;针对“技术利维坦”与价值理性缺失问题,应强化公众的治理主体地位,健全技术治理的伦理审查制度;针对技术不稳定性与失效风险问题,应强化人机协同机制,设计分布式与冗余技术治理系统。

        三是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共治共享的协同治理体系。针对条块分割的体制性障碍与技术权力分配的结构性失衡,在政府内部治理层面应构建统一的公共安全数据共享平台,在政府-社会互动层面应升级公众参与平台。

        四是回归治理价值,兼顾资源配置效率与技术普惠的价值取向。针对资源配置不均、数字鸿沟扩大等新的社会矛盾,在空间维度应着力优化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与社会资本培育机制,在群体维度应重点关注颠覆性技术治理过程中的技术普惠与权益保护。

        (《行政论坛》2025年第3期 张伟 张芸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