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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租房漏水,维修费用谁承担

    《 文摘报 》( 2025年05月21日   03 版)

        我年初租住了一处房子,最近卫生间发生漏水的情况,经工人上门检查,认为是管道老化导致的。我跟房东沟通后,他却不愿承担维修费用。请问律师,租住房屋发生此类问题,维修费用应当如何承担?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当房屋发生漏水等需要维修的情形时,除非事先有约定,否则出租人应当是维修义务人。

        《民法典》还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据此,如果出租人要求你自行对漏水问题进行维修,那么你可以保存相关证据,并详细沟通维修进展和相关费用,最好在维修和收费方案确定后取得出租人的认可,在维修完成后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出租人敷衍、拖延,你也可以按照合理的价格先行维修,然后凭相关证据和收费凭证要求出租人承担费用。

        (《上海法治报》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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