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光学:
本院受理原告徐成智、徐成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222民初8466号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富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告
蔡浪:
本院受理原告张亚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222民初438号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富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汾仲裁委员会公告
临汾市商置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山西安然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晋南分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临仲裁字第039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临汾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及庭审方式选择书、举证通知书、被申请人证据目录、仲裁案件当事人/代理人须知、仲裁风险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仲裁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会审理一庭(山西省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西街投资大厦19层)开庭审理,请你公司准时到庭参加仲裁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成都道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1月14日受理的申请人杨秀东要求认定工伤一案已审理终结认定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灵川工伤认字〔2025〕24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内来本局领取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原因:电话联系不来,ems邮寄无法送达。
本局地址:广西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2号创业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773-6816093。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1003破5号
本院根据台州市黄岩杨天陈模具加工厂的申请,于2025年3月6日裁定受理台州市搏速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13日指定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台州市搏速模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4月15日前向台州市搏速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吾悦广场11号楼一单元2906室;邮政编码:318020;联系电话:13586008659;联系人:杨常彩)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台州市搏速模业有限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台州市搏速模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应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根据本院、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台州市搏速模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以非现场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时30分。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1003破6号
本院根据任崩崩的申请,于2025年3月6日裁定受理台州市黄岩博塑模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13日指定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台州市黄岩博塑模架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4月15日前向台州市黄岩博塑模架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吾悦广场11号楼一单元2906室;邮政编码:318020;联系电话:13586008659;联系人:杨常彩)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台州市黄岩博塑模架有限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台州市台州市黄岩博塑模架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应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根据本院、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台州市黄岩博塑模架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以非现场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14时30分。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