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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01月22日 星期三

    束身自修

    《 文摘报 》( 2025年01月22日   06 版)

        《后汉书·卓茂传》记载,汉朝名士卓茂廉政爱民、政绩卓著,他任密县县令时,大力推行改革,用善行开导教育百姓,官民都十分敬仰他的为人。光武帝刘秀评价他“束身自修,执节淳固,诚能为人所不能为”。成语“束身自修”即源于此。

        束,会意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用绳子将树枝捆扎起来的样子。本义是捆扎、捆绑,如《诗经·小雅·白华》“白华菅兮,白茅束兮”,后引申为限制、控制等义,如《庄子·秋水》“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束身自修,意谓约束自己,不与歪风邪气同流合污,泛指纯洁自身的德行,修养自身的品性。

        束身以成才。束身是个人行为规范、思想养成和人格塑造的基础,是磨砺意志品质、树立远大志向、成就一番事业的前提。纵观历史长河,凡能立大志而成大事者,无不严于束身自修。

        束身以修心。身之主宰便是心,束身的根本在于“束心”,其本质是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从而战胜自己内心的私欲。正如朱熹所言:“不检束,则心日恣肆。”不经常检讨约束自己,心智就会一天天放纵无顾忌。

        “束身以圭,观物以镜;种德如树,养心如鱼。”束身律己,方能身正影直、行稳致远;修心养性,方能心明眼亮、气定神闲。

        (《中国纪检监察报》1.10 杨特团 蔡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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