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5年01月01日 星期三

    学生体育课受伤,学校一定担责吗

    《 文摘报 》( 2025年01月01日   03 版)

        小李是就读于某中学的初三学生,一次体育课上,他在练习一项球类中考体育项目时摔倒受伤。小李主张其受伤时任课教师没有对正在练习的他进行指导和保护,存在缺席行为,因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中学认为,小李的受伤属于意外事件。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事故发生时小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该中学学习期间受到损害,该中学是否应对小李遭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要视其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而定。

        小李练习的项目系中考项目,技术难度相对较低,学生在初一或初二时便开始接受相关的学习和训练,该项目对已练习过一段时间的初三学生来说危险性并不显著。本案事故发生时学校的运动场地及运动器材等设施均不存在缺陷,事发地操场上也不存在场地不平整、有异物等对学生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此外,事故发生时,任课教师正在处理其他学生间的纠纷,并非离岗。且事故系瞬间发生,教师在场亦无法提前发现危险或及时予以阻止。

        事故发生后,任课教师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通知小李家长、陪同小李前往医院检查、垫付部分医疗费用,且学校在小李出院后安排教师对小李受伤期间的课程进行补习,在此过程中该中学的处理并无不当之处。

        法院认为该中学已尽到了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法院判决驳回小李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中国家庭报》2024.12.19)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