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某从事房屋装修二十多年,2023年1月,季某上门找他帮忙改造房屋,并提出能不能弄出一个地下室做酒窖。姜某某满口答应,表示自己有专业资质。实际上,姜某某只有电焊操作证,没有其他任何建筑方面的资质。
2023年6月,房屋改造开始施工。由于噪声扰民和未办理报备审批,城管部门多次登门,告知要合法合规装修,及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季某嫌申报流程繁琐复杂,费用过高,怀着侥幸心理一拖再拖,认为大不了事后去交点罚款。
随着工程不断推进,季某的房屋里出现了沉降、渗水等问题,两人试图用钢管和混凝土来加固墙体,却于事无补。到了2023年10月,房屋内12处墙体、支柱、楼盖都已被拆除,地下室也挖到了2.8米深。由于这一排连体建筑共用墙体,左右邻居逐渐发现,家里的门窗关不了了,墙体也裂开了,地面有点倾斜,赶紧向相关部门举报,非法改造工程这才停了下来。经过专业勘测,房屋破坏程度等级评定为5级,随时有坍塌的危险,街道紧急对左右相邻楼栋的住户进行了疏散。
季某伙同姜某某在改造房屋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分别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审理,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禁止姜某某在六个月内从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新民晚报》12.13 李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