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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11月16日 星期六

    欺凌与玩笑,边界在哪里

    《 文摘报 》( 2024年11月16日   02 版)

        究竟是玩笑打闹还是欺凌

        “儿子放学回来,就一脸害怕地说,‘铭铭(化名)又打人了,同学的膝盖都流血了’。虽然这次被打的不是儿子,但我的心又悬了起来。”李女士的儿子浩浩今年上小学四年级。从儿子上一年级开始,“铭铭”的名字就常被他提及。因为这名男生长得又高又壮,总爱欺负同学,故意扯女生头发,把别人的文具藏起来,简直就是个“小霸王”。

        身材瘦小的浩浩也没能幸免。在教室里,铭铭会把浩浩的作业本扔在地上,用脚踩踏。课间休息时,他会将浩浩撞倒在地,然后大笑着走开。上体育课时,他还会故意抢走浩浩手中的篮球……一次,李女士在帮儿子换衣服时,发现他身上有淤青,一问才知道,是浩浩在跑步时,铭铭故意伸脚将他绊倒了。

        孩子在学校里的这些经历,让李女士又气又急:“我向班主任反映过这些情况,可老师却说这就是孩子之间开玩笑,没当回事,铭铭家长也是很无所谓的态度。”李女士无奈地说,除了告诉自家孩子尽量远离铭铭,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一句“玩笑打闹”就能成为欺凌同学的借口吗?

        对于这类事件,不少老师和家长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不愿承认是欺凌,而是认定为学生之间的玩笑嬉戏,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玩笑嬉戏与欺凌本质是不同的,给人造成的感受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欺凌者往往是故意让对方痛苦,以彰显自己的力量。玩笑嬉戏则是同学间无忧无虑地玩耍,能让人内心感受到放松和愉快,也能促进同学间的友谊,而不会让人感到恐惧紧张,更不会给对方造成身心伤害。”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许建农说。

        警惕“精神伤害型”欺凌

        很多人认为,只有拳打脚踢才算欺凌,而辱骂、当众嘲笑和传播八卦可能被当作“开玩笑”,孤立、社交排斥则被看成“孩子之间的小矛盾”,或是被孤立者“人缘差”。

        儿童教育专家、中国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刘勇赫曾接触过一个案例,一名家长带着不愿上学的孩子小李前来咨询。在小李所在的班级里,有名学生小吴,小吴经常给同学起各种带有侮辱性的外号,以此对同学的名字、外貌或身体缺陷进行嘲讽,并故意当着众多同学的面,大声喊出这些外号,引得周围同学大笑,而那些被起外号的同学脸憋得通红。对于小吴的这些行为,老师认为只是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因为常被小吴欺凌,原本活泼开朗的小李出现了心理问题,变得沉默寡言,总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无法集中精力听讲,甚至出现了逃避上学的行为。

        “在与小李交谈过程中,我发现他对自我价值产生了怀疑。他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自尊心受到了严重伤害,对周围的人和事都充满了警惕和不信任。”刘勇赫说,这一案例看似是学生之间的嬉笑玩闹,其实是一种“精神伤害型”欺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学生欺凌”有明确的定义:“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其中就包含了这种类型的欺凌。

        “身体伤害型”欺凌因为危害显而易见,更容易引起大家的关注,而精神上的欺凌是一种隐性伤害,常被大家忽略。其实,相对于肢体欺凌,语言欺凌和社交欺凌发生的频率更高。谩骂、诋毁、藐视、嘲笑、讽刺、揭短、起外号等带有侮辱和歧视性的语言,都可能致使同学的精神和心理受到损害,是应该引起家长和老师关注的欺凌行为。

        (《北京晚报》10.21 褚英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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