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陈某从网上了解到发布种草笔记、帖文等可以赚钱,于是,他租赁场所开设了一家工作室,雇用了10余名员工。为开展“业务”,陈某购置了工作手机、电脑,并购买百余个某互联网平台的用户账号。待上家在“通告群”发布任务,陈某便接单再派单给工作室的员工,由员工按照上家的要求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种草文字及图片。
2022年1月11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某互联网平台上有用户多次发布虚假广告、笔记等内容,通过伪造到店消费、制造虚假的点击量、被收藏量、好评数量等方式,对平台上的商户进行包装。经侦查,发现陈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为商户有偿提供发布虚假信息的服务,以此提升商户产品曝光率。
到案后陈某供述,他们发帖的内容主要是针对产品的体验、经验类的分享和推广,帖子发布后,他们会将链接发给上家进行审核,商家根据发文内容的难易程度给工作室30元至200元不等的佣金。
2023年9月27日,公安机关审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陈某为牟利成立工作室,并招募员工、组织刷手在某互联网平台为商户发布虚假种草笔记,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宣传提升网店的交易量及好评度。经审计,陈某通过上述手法获取商户支付的佣金20万余元。
2024年7月,黄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虚假广告罪对陈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以虚假广告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日报》11.5 吴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