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4年08月28日 星期三

    路边摊位标识也会侵权

    《 文摘报 》( 2024年08月28日   03 版)

        赵某在武汉某小吃一条街经营土豆片小吃生意。经过多年的经营,他的商铺已经成为周边闻名的“网红打卡点”。2020年前后,赵某专门注册了“黄佦佬”文字和图案商标。2022年3月,赵某发现自己商铺附近的小摊贩林某也在售卖土豆片,招牌上的图案商标和自己注册过的高度相似,还标注了文字“黄石佬”。赵某遂诉至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林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是“黄佦佬”图案以及文字商标的权利人,该注册商标处于有效期内,赵某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林某未经赵某允许,在餐车上同时使用“黄石佬”图案和文字商标。“黄石佬”和“黄佦佬”文字高度相近,图案相同,容易导致公众误以为两者存在特定的联系,已经构成商标侵权。

        由于双方均未举证证明权利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商标许可使用费,法院综合考量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侵权期间内被告的实际营收额、主观过错程度、被告的主要经营范围、时间和规模等因素,酌定林某赔偿赵某经济损失、律师费、公证费等共计1.5万元。

        (中国法院网8.16 蔡蕾 杨明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