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名退休职工,听说代做手工点画可以挣钱,决定试一试。2021年6月,张某经孙某介绍参加了某商贸公司的招商会,公司负责人邢某向张某介绍,每制作一幅画可以赚取300元手工费,交工验收合格立即结算。
张某很心动,但邢某又提出“必须先交399元成为会员,才能取得代做手工点画的资格,为保证手工点画质量,每幅画还需交1300元质保金”。看到张某有顾虑,邢某又拿出公司营业执照,告诉张某在网上能够查询到公司资质,如果不放心,可以先成为会员,等收到材料后再支付质保金,而且可以随时要求退还质保金。张某上网查验该公司资质没有问题后,便交纳了399元会员费。回家后不久,张某就收到了制作手工点画的原材料,经检查确认后,通过微信向邢某支付了1300元质保金。
很快,张某按照要求完成了一幅手工点画,可当她高兴地到邢某公司交货时,对方却说“前面还有很多画需要质检”,让其先回家等消息。过了一段时间,张某再次到邢某公司询问情况,却被告知其制作的手工点画不合格,不仅不能支付代工费,质保金也不能退,不过她可以增加质保金重做一次。张某害怕越陷越深,只好就此作罢。
2021年7月,和张某有同样经历的武某、黎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骗。
公安机关立案后查明,邢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某,该公司表面上是持有相关证照、拥有办公地址的正规公司,实际上是为掩盖诈骗行为而注册的“空壳公司”。
2021年8月至2024年1月,李某、邢某、孙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经查,该案共有478人被骗,涉案金额达196万余元。近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代做手工点画为幌子,骗取他人财物,涉案数额巨大,邢某、孙某在明知骗局的情况下,积极加入配合,3人均涉嫌诈骗罪。该院以李某、邢某、孙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其余10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该院依法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日报》5.27 刘立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