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晚饭后在小区内散步,被一条未牵绳的小狗咬伤,去医院清创打了狂犬疫苗。我们通过监控找到了狗主人,对方却不愿担责,还说是我母亲自己逗狗才会被咬伤。请问律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在小区遛狗不牵绳属于“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由此造成狗咬人致伤的,应由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对方能够证明这一伤害你故意造成的。如果对方不肯担责,你们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
(《上海法治报》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