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4年05月22日 星期三

    无人机坠落伤人谁担责

    《 文摘报 》( 2024年05月22日   03 版)

        杨某从事无人机农业作业,主要通过操作无人机为他人的承包地打药施肥。杨某聘用67岁的李大爷负责为无人机添加水和肥。某日,杨某在操作无人机升空时,因操作不当,无人机意外与树木碰撞坠落,坠落过程中撞到了李大爷,导致其腿部受伤。李大爷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7天。

        杨某称,操作无人机前,已告知李大爷要离无人机六米以上,当时他离无人机只有三四米,还和别人聊天,受伤只能怪自己精力不集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杨某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其持有“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是无人机的专业操作人员,应当预见无人机升空时可能带来的危险。但杨某未能及时发现无人机飞行路径上有树枝阻挡,导致他人受伤,存在重大过错。李大爷加完水和肥后,已远离无人机,其受伤系因杨某操作失误、无人机坠落导致。且李大爷已经67岁,在如此突发情况下,即使时刻注意仍难以及时避让。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杨某应对李大爷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今晚报》5.8 李倩)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