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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04月10日 星期三

    苏轼形象的“代言效应”

    《 文摘报 》( 2024年04月10日   06 版)

        作为全民文化偶像的苏轼(苏东坡),不仅诗文书画备受后人推崇,其言谈举止乃至衣饰穿戴,也引得后人竞相追捧与效仿。这种仿效苏东坡的文化风尚,在苏轼生前即已出现;至明清两代,以“苏轼”冠名,制造“东坡同款”,发挥苏轼形象的代言效力,成为一种独特而广泛的文化现象。如明清时期流行的“苏东坡赏心十六事”就是这一文化现象的典型表现。

        所谓“苏东坡赏心十六事”,大约在晚明时期开始出现,指的是传为苏轼总结的十六件文人乐事:清溪浅水行舟,凉雨竹窗夜话,暑至临溪濯足,雨后登楼看山,柳阴堤畔闲行,花坞樽前微笑,隔江山寺闻钟,月下东邻吹箫,晨兴半炷名香,午倦一方藤枕,开瓮忽逢陶谢,接客不着衣冠,乞得名花盛开,飞来家禽自语,客至汲泉烹茶,抚琴听者知音。

        从文献史料看,苏轼与“赏心十六事”并无确切的关联。关于苏轼“赏心十六事”的记载,最早见于托名冯梦龙编、余公仁批补的《增补批点图像燕居笔记》。“赏心十六事”录于《增补批点图像燕居笔记》卷十三“南窗杂录”,系于苏轼名下。然而这篇题为《赏心十六事》的作品,并不见于苏轼集中。“赏心十六事”辑录的是时人普遍认同的十六种文人雅事,大多与苏轼本人并无直接的联系,将其系于苏轼名下,无非是借“苏轼”之名以提升知名度,发挥其强大的代言效力。

        实际上,苏轼的这种“代言效应”并不是突然出现的。作为文坛巨子的苏轼,对日常生活精美之物的判断,能够传播到很大的范围,并被同时代人奉为至理名言。这意味着苏轼作为典范文人的商业价值,早在宋代甚至在其生前即已形成。晚明文人选取苏轼作为“赏心十六事”的代言人,归根到底是对这种“象征资本”的自觉利用。

        (《北京日报》3.25 陈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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