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年底查出怀孕,此后仍继续上班。春节后公司业务繁忙,主管让我上夜班,但我担心夜班会影响我的身体健康。请问律师,公司这样安排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因此,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法律明确禁止“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如果你属于怀孕七个月以内的情况,可以去医院检查并请医生开具相关证明,公司应当据此减轻你的劳动量或安排其他你能够适应的劳动,不能安排你上夜班。
(《上海法治报》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