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发挥榜样示范作用。5岁左右开始,幼儿的模仿意识变得更强,家长要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激发孩子的共享欲望。一是家长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如主动将家里好吃的、好用的东西分享给朋友、邻居等。在独生子女家庭,尤其要避免将所有“好东西”都留给孩子,使其认为自己独享好东西是理所应当的。二是发挥同伴的影响作用,让孩子多与有分享习惯的小伙伴一起玩耍,有意识地引导孩子向他们学习。三是可以给孩子选择一些有关分享行为的故事、绘本等,让孩子通过这些作品感受分享的乐趣和意义。
其次,引导孩子在思考中共情。共情能力在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孩子与同伴交往时,家长可以让孩子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理解他人的情绪和感受,在此基础上再教孩子具体分享的方法、规则等。比如问孩子:“宝宝你手里有两辆小汽车,点点手里一辆小汽车也没有。你想和点点一起玩,应该怎样做呢?”可以引导和鼓励孩子先思考再作决定。
第三,教会孩子认识物品所有权。孩子与同伴的很多冲突都牵涉到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家长应教会孩子正确认识这个问题,如“这个足球是明明的,如果你想玩,要先征得明明的同意”“画笔是姑姑送你的生日礼物,以后就是属于你的物品了”。孩子正确认识物品的所有权后,就会减少与同伴因争夺物品而发生的冲突,同时还能保护孩子的物权意识,有利于其分享行为的养成。
第四,建立分享原则。孩子之所以不愿意分享,可能是担心分享后的物品不再属于自己或者会被小朋友损坏。这时需要父母帮助孩子建立起分享原则,让孩子明确哪些物品可以与任何人分享、哪些物品只能与好朋友分享、哪些物品不能分享。同时,告诉孩子分享原则中还包括有借有还、平等交换等内容。要及时表扬孩子的分享行为,并引导孩子对他人的分享表达感谢。比如当孩子吃零食的时候,如果主动来和家长分享,家长最好开心接受,并表扬孩子的大方和分享精神,这对孩子来说是一种心理强化。若家长说:“我不要,你吃吧!”孩子没有得到积极的反馈,以后可能不会再主动分享自己的食物。
(《中国教育报》2.3 曹锦丽)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