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背后有商机,合伙刷单获刑罚
2021年1月,张某星与周某某、张某全(另案处理)合伙成立了以刷单炒信为业务的工作室,并招募人员当“刷手”开展业务。经查,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张某星等三人共非法获利70万余元。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对张某星、周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五年,各并处罚金20万元至30万元不等。一审判决后,张某星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日报》10.24 吴珊珊)
离职人员利用管理漏洞“薅羊毛”获刑
柳某某原是一家网购公司的一名售后人员,2021年3月从公司离职后,利用自己控制的前公司售后账号,进行虚假退款,并利用公司退货流程漏洞进行虚假退货,给公司造成损失18.5万余元。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诈骗罪对被告人柳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000元。
(上观新闻 10.23 季张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