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一段“男童被打后从5楼跳下”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广泛关注。26日晚间,安徽省长丰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男童闫某某因贪玩担心母亲责罚,躲到防盗窗外平台上。其母亲担心闫某某坠楼,用棒状物拍打闫某某,规劝其进屋。后闫某某跳楼,暂无生命危险。网友质疑这一说法不符合常理,真相尚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这一事件引发讨论的根本原因,其实是一些父母“棍棒之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不管我做什么都是为了你好”的错误教育观念。不少人自己从小接受棍棒教育,又将这一方法用在孩子身上。这种观念将孩子视为私有财产,强调父母的权威和孩童的服从性,却与现代教育理念相悖。
这种教育方式一方面摧残孩子的天性、践踏孩子的自尊,这些父母也不可能获得孩子的真心尊重。更值得警惕的是,不少人将棍棒教育视为家务事,认为这样即使有错,也只是“方法有问题”。
打骂孩子绝不是家务事。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家庭的封闭性让家暴事件更加隐蔽,许多虐童事件往往到了孩子选择极端方式应对(如跳楼)、或孩子被殴打至重伤甚至致命时才会被发现。目前不少国家都有值得借鉴的强行报告制度,如荷兰法律要求相关专业人士(如医生、警察、教师)如果知悉有家暴发生,应立即向主管单位报告,如果隐瞒不报,会被解雇。
(澎湃新闻 7.4 叶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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