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是国家战略,其购销领域究竟有哪些腐败空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前再次公开通报了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多为“一把手贪腐”“靠粮吃粮”,涉及政策性粮食收储、销售、轮换及监管等重点环节,反映出当前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存量尚未见底、增量还在发生,特别是监管缺失缺位、内外勾结、执法不严等问题突出。
例如首个典型案例是中储粮原副总经理徐宝义干预和插手粮食业务招标代理、受贿案,其余被点名者涉及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和福建等地粮储行政部门,以及广西、安徽、陕西的国有粮企。
粮食储备的成本由财政支付,发改委制定储备指标,经由行政部门下发至粮食企业进行收储,向最末端的农民收储时,采用“托市收购”的方式,充分保障农民利益。然而,这个过程中,有的企业利用粮储指标赚取财政补贴,或是以“托市粮”非法套取差价,更有甚者直接造假骗补,有企业在动态储备粮采购和轮换业务中出现“以陈顶新”“转圈粮”、擅自动用等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指出,我国涉粮主体多元,并具备专营性,包括粮食局、粮食经营企业和储粮公司,每个主体包括国家级、省级到县级各个层级,这三大主体间的管理职能缺乏协调统一。例如中储粮,“一方面是非营利性机构,负责国家粮食储备,享受财政补贴;另一方面是国资委下属企业,国资委要对它进行绩效和利润考核。这就导致中储粮既要完成自身粮食储备,还要进行粮食加工运输和市场交易行为,且要追求扩张。”当一家企业既具有政策性,又有营利性,在两种角色中不断游离,那么其在扩张过程中,就容易产生相关腐败。毛昭晖认为,“如今的专项整治工作,将为下阶段中国粮食体制的改革腾出空间,用案例和事实倒逼制度改革”。正如此次通报所说,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施治、实现根治任重道远。
(《中国新闻周刊》2023年第5期 苑苏文 王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