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球问题越来越严峻,越来越紧迫。全球治理赤字在加大,全球治理跟不上全球问题恶化的速度和规模。特别是气候变化,现在已经是一个真实的存在。
一般认为,有了共同利益之后,一定会导致集体行动和各个国家的合作。现实中我们发现,共同利益不是形成集体行动的充分条件,只是一个必要条件。
核心的问题在于,全球治理是一个公共产品,它的成本的分担和收益的享用涉及方方面面。成本是一定要付出的。同时,全球治理的收益却是开放的、不排他的,所有人都可以享受。这种局面会鼓励搭便车,最终导致集体行动难题。
全球问题终究还是需要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努力才能解决,这也是全球问题的一个基本特征。形成共识是集体行动的基础。我们首先需要在议事原则上达成共识,形成解决全球问题或减少治理赤字的全球规则,而规则必须公正合理。
关于公正,笔者理解主要包含两个原则。一是同意原则。解决全球问题要有一套规则体系,要求一方接受规则约束的前提是征得对方同意,在同意的基础上达成的规则,执行起来会更加有效果。二是平等原则。规则对一国有约束,对其他所有的国家也应当同样有约束力,不是歧视性的。
关于合理,也包含两个原则。一是对称原则,指的是权利和义务之间要对称。这里需要再加一个定语,就是要“综合考虑”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性。举个例子,中国是目前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2021年中国碳排放大约占全球的1/3。从增量来看确实如此,同时也要看存量。中国自工业革命以来累计排放大约2800亿吨,而美国大约是5200亿吨,欧洲也大致如此。“对称”原则,就是要综合考虑各国整体减排去碳的权利与义务。二是效率原则。各国达成国际治理规则必须聚焦全球问题的解决,要切实可行,要有效。
以上四个基本原则,可以作为解决集体行动难题的指导性原则,也是最需要首先达成共识的原则。
(《北京日报》1.30 张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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