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家长多会认为怯于与人交往的内向性格不利于孩子未来的长成。表演型的兴趣爱好,被认为是这种改变最好的尝试方向。如果孩子没有歌唱、跳舞的天赋,那么退而求其次,朗诵无疑成为一种“次优选择”。当然,能够通过朗诵训练说好普通话,这是一个好处。
但想通过朗诵训练达到重塑性格、变内向为外向的功用,是值得商榷的。这源于这类教育的机械范式化。有标准、有范式、有套路,可以快速培养师资力量,可以快速形成评定标准,如同规定一个汉字的标准字形并正确书写是简单的。而像书法那样在各种异体字之间以审美为标准书写,不但学习过程漫长,而且难有标准的评定标准,在这方面范式化、套路化就是值得商榷的。
朗诵恰如书法,需要的是对文字的阅读与理解,然后根据自身感受,去以不同的情绪,以不同的语音表达。对于朗诵的自发爱好,或许可以培养孩子感受、体味美好的能力,及独立阅读与思考的能力。一些名家阅读某些篇目,带着自己对文章的独特理解与感受,浸润了自己的感情与灵魂,会演绎出个人的风格与版本。不同的人读同一篇目,理解与感受不同,演绎也会不同。
但是,一旦进入“播音主持”这种显然具有一定之规的范式教育体系,机械范式化的朗诵可能成为一把扼杀个人独特感受与体验的钝刀子。道理显而易见。朗诵的选题,“声情并茂”的何处高声,何处动情,何处悲愤,何处歌颂,都是有着一定之规的,也即如台上那些孩子的朗诵,他们的抑扬顿挫,不是他们基于对文字理解后的抑扬顿挫,而是训练者要求的何处抑扬、何处顿挫。孩子们只是机械模仿、反复演练、最后熟稔。
但长此以往,孩子对于文字的理解,乃至对于文字所表达的事物的理解,会受到这种机械范式化的朗诵训练的不良影响,不是从自己对文字的真实感受出发,而是从规定的“标准动作”与“标准朗诵”出发。后者也许是一个“众数”,很多时候也符合大多数人的理解,但却不是孩子自己探索思考得出的答案、迸发出来的情感。这样,孩子自己的直觉感受能力就会受到抑制,会钝化、退化。这就得不偿失了。
培养孩子的表达能力,其实有更好的替代方案,比如让孩子自己去挑几本喜欢的书,看完之后,让他以他自己的理解与情感去复述故事情节。不怕开始时磕磕巴巴,家长刚开始时可以问问题,可以提示。如此经常练习,他的表达能力就会上升。
(《南方周末》3.20 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