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期刊界、编辑学界对论文的学术规范、技术规范探讨较多,从“情感”角度评判论文的心理规范较少。其实,情感因素在论文发表中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数千年来,“情”一直是中华文化、中国学术发展进步的源泉和动力。但时过境迁,“情”在当今学术论文中与读者渐行渐远了。一些学者撰文,言必“解构”、文必“后殖民”“后现代”,一大堆晦涩、自造的概念,一系列用“的”字堆砌的多重定语,或者多个破折号插入的定语从句,有些长句甚至无标点、中英文混搭。在读者眼里,这种将简洁的汉语复杂化、累赘化,如果不是作者为了唬人而省心省力,那就是思维有断裂而“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在学术论文中,“真”“善”“美”“爱”等等都属于“情”的内容,如果压缩为一的话,那首要的就是“真”了。假设缺少了“真”,那么,“真”后面的缀词如“真情”“真诚”“真实”“真相”“真谛”“真知”“真髓”“真理”,也就失去了意义。
何谓论文情感的“真”?就是文章的主题、主体是否真情实意地向读者奉献新知识、新发现、新理念、新感受。具体来说,一是提出和探讨的论题是“真问题”,而不是“伪问题”或“假问题”。二是真情流露、真实感受,言之有物,不掺假。三是用“心”写作,自然而真诚。
人文科学、社会科学,都是与人有关的学问;所研究的话题,都是一种灵动的、活生生的存在。它需要研究者情感的投入与产出,做到有感而发而不是无病呻吟,将“真”“善”“美”“爱”等情愫在撰写的论文中或隐或显的体现出来,让编者、读者都能体会到,并被感染,从而给人以享受或启发。
所以,纳“情感”于学术论文的评价标准之中,将会有效遏制目前一些论文的晦涩、乏味、八股、僵硬、“假、大、空”,让人们更加喜欢鲜活的学术期刊,更加热爱生动的学术世界。
(作者:澳门大学《南国学术》总编辑田卫平)
(中国社会科学网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