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尽管国内高校的分类方式众多,但有一点似乎已达成共识,即分类的结局往往演变成了分层(层次)。当前,则要通过分类评价重塑学界内外人士“高校有类别、无级别”的教育理念,切实赋予各类高校在各自类别“纵向争先”创一流的机会,相信这对于激发各类高校办学活力、引导国人接受多元人才观、提升中国高等教育总体质量,以及完善高等教育结构体系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深远意义。
具体而言,高校分类评价的科学实施将有助于以下几大问题的迎刃而解:
首先,扭转高等教育中的高校“歧视链”问题。国内高校“歧视链”现象广泛存在。从粗线条看,就有清华北大>其他原“985工程”高校>原“211工程”高校>一本高校>二本高校>三本、高职、高专类高校等(“>”代表高校层次高低)一说。再看细线条,各层级内的“歧视链”更是五花八门,恕不再赘言。
对于高校“歧视链”,除了需要通过制定国家政策法规予以遏制,缩小各类高校发展差距也是关键。事实上,在国家对综合型、研究型高校已集中投入较多资金的前提下,强调这类高校扩大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同时将国家资金向技术型、技能型等类别院校适当倾斜,已经是较多有识之士的呼声。各类院校“齐头并进”,高校类别歧视的“由头”就不复存在了。
其次,解决各类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的问题。如果高校类别存在层次高低,那么“低层次”高校想要通过更名和升格来提升档次便无可厚非。如果高校把“越层次”作为办学的最高目标和成就,自然会把心思都放在追求各种硬性评价指标上,哪还有可能办出特色和水平?引导各类高校在各自类别内办出一流大学是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
最后,促成基础教育学生及家长的减负问题。从本质上讲,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工作需要国家整体教育结构体系的配套支撑。
(《中国科学报》2022.1.4 樊秀娣)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