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受到提拔是好事,但现实中,也有个别干部拒绝提拔的情况,此中自有原委。
例如,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为官近30年,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广州市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他为了留任敛财,通过让下属联名写信挽留的搞笑方式,屡次拒绝组织提拔。还有河南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科副科长严进,在近5年时间里,累计冒领386名学生合计63.2万元国家助学金,因怕露馅拒绝职务调整。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国之大者”,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听党指挥”最朴素、最实在的理解就是“党叫干啥就干啥”。党员干部拒绝提拔就是政治意识不强,就是不听党的指挥,是对“党管干部”原则的破坏,必须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提拔只是工作岗位的调整,绝不是对个人的优待,更不是个人的权利,当然不可以让渡或者放弃。拒绝提拔的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追究责任。
(《学习时报》12.24 金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