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学派”?《辞海》解释为“一门学问中由于学说师承不同而形成的派别”。这是对传统意义上师承性学派的表述,在今天看来有欠完备,因为它不能将地域性学派和问题性学派囊括其中。《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是“同一学科中由于学说、观点不同而形成的派别”,但解释显得简单粗疏,并不清楚。不同的学说、观点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形成“学派”,这就涉及“学派”形成的条件和标准问题。
“学派”的建构需要三个基本要素:特定的研究对象、特定的研究范式、特定的概念及其理论体系。一种较为全面的观点是“四条件说”,即一个学派的形成,大体上需要这样一些条件:有一两位具有学术成就、学术威望的学术带头人;有一个学术方向与理论见解大体一致而又各有所长的学术团队与梯队;他们具有原创性理论贡献、已经形成一种为学术界大体认可的理论体系和学说,即有一批在文化学术界具有广泛影响的著述,其中有几本或几篇代表作。可以看出,学者们普遍认为形成“学派”要有原创性理论观点与方法。
严格来讲,成为“学派”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其一,“学派”形成于一定的学科范围内。其二,“学派”主体是一个学术群体或称学术团体、学术共同体,有独特的研究领域、对象、方法或学术风格。其三,“学派”共同体成员存在某种特殊关联性,这种关联性或为师承性的、或为地域性的、或为问题性的。概言之,“学派”的基本特征在于其学术性、群体性、关联性与独特性。
“学派”形成标准可从学术带头人、学术团队、理论贡献(含代表作)、学术风格等因素考量。进一步说,学派的核心是学术,而学术水平总会有高有低,因此学派在内涵上也会有深浅之分。衡量学派内涵深浅的维度有两个:一是学术思想形态;二是学界认可程度。当然,这两种只是大概的划分,实际上还可作进一步的细化。
(中国社会科学网12.21 严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