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说网络文学是一种新媒介文学,那么其新媒介性如何体现在文学性里?换个更明确的问题,作为印刷媒介高度成熟期的类型小说代表(以报纸为载体的“日更”),金庸小说(包括被认为是玄幻鼻祖的黄易)和与之类型相近的网文(玄幻、修仙)区别在哪里?一个重要区别在于,网文生成于一个即时互动的趣缘社区,其核心套路体现了这一“愿望—情感共同体”(王祥语)的欲望投射。但最硬核的区别更在于,网文接受了电子游戏等网络文艺的影响,包括世界设定和升级系统,这直接影响了其世界建构的虚拟性质和“升级打怪换地图”的叙事模式。
电子游戏是网络时代“最受宠”的艺术,因为它与网络媒介最匹配,而文学则是印刷时代的“王者”。所以,互联网虽然诞生于美国,网络文学却没有成长起来,在网络空间生长起来的是电子游戏,在文学方面是基于电影、电视剧、电子游戏的二次创作,即同人写作。欧美和日本的同人写作都对中国网络文学,尤其是“女性向”网文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至于电子游戏和日本ACG(英文Amination动漫、Comics漫画、Games游戏三者简称)文化对中国网络文学的发生和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内在影响,这是目前特别期待网络一代学者深入研究的新课题。
至少,我们今天可以认识到,文学只是滋养网络文学发生发展的一个艺术资源脉络,甚至未必是最强大的那个脉络——这一点,随着网络文学的进一步发展,网络性的加深,正越来越明显地显露出来,这是特别需要文学研究者跳出自己的专业局限认识到的。笔者曾在多篇文章和研讨会上称网络文学是“印刷文明的遗腹子”,这一说法是为了打破在印刷文明中形成的“文学中心”的惯性思维,今天看来,仍受制于线性思维的模式影响。网络文学的血统恐怕没有那么单纯,它不是文学的一脉单传,而是在网络文艺这一“块茎结构”中重新生长出来的。所以,它既不是通俗文学的网络版,也不是文学的网络版,而应该被视作网络文艺中的文学形态。
对于网络文学中非“文学基因”的部分,绝大多数传统文学研究者至今都是相当陌生的。所有这些陌生的元素,在网络文学发展初期,也都只能在论坛平台上找到,如海峡两岸的大学BBS、金庸客栈、元元讨论区等论坛,桑桑学院、露西弗等“女性向”论坛。只有在人人可以发帖的论坛上,各种“精灵古怪”的东西才有机会冒出头来,并形成气候。早期能上网络论坛的人大都是理工科出身,他们在文学上不居于正统,因此也少桎梏。他们又是一群敏锐逐新之人,胃口强健,是各种世界流行文艺饥渴的消费者。
无论是电子游戏、日本ACG文化还是好莱坞大片、纸质类型小说,都是成熟的文化工业的产物。由其消费者组成的论坛,自然携带了商业基因。消费文化的商业基因和论坛模式的网络基因叠加,形成基于UGC(互联网术语User Generated Gontent简称,意指用户生成内容)的粉丝经济模式,终于在以起点中文网为代表的商业网站那里,创造出了VIP付费阅读制度。这一中国大陆原创的网络文学生产机制,是网络文学高速成长的核心动力机制,使类型小说在欧美网络环境中被压抑的潜力爆发了出来。或者说由于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繁荣,补齐了世界网络文艺中相对薄弱、处于式微阶段的文学短板。所以中国网络文学是世界网络文艺的一部分。
(《南方文坛》2021年第5期 邵燕君 吉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