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假身份证“变年轻”当罚,职场年龄歧视也是问题
近日,上海一名女子花300元找人做了一张假身份证,并修改了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当她使用这张假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业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目前,当地警方依法对这名女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不过,当女子吐露自己使用假身份证的原因时,又难免令人唏嘘。她是因为年龄偏大找工作屡遭拒,才在假身份证上把年龄改小了11岁。如果把歧视行为界定为“由无关特质产生的偏见”,那么通过办假身份证顺利入职并胜任这份工作,恰恰体现了职场年龄歧视的荒谬性。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大龄人士和年轻人一起参与职场竞争,是无法阻挡的社会趋势。年龄歧视不仅对大龄求职者不公平,也反过来影响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整体用人环境对大龄求职者缺乏包容,也导致大龄人士丧失了参与职场竞争的动力。而35岁一过,就在用人单位“熬资历”,脱离公平的竞争轨道,对年轻人当然也不是好事。
(《新京报》12.5 王钟的)
银行“误付”假币,处罚不能止于个案
央行网站近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存在对外误付假人民币给客户的违法行为,央行辽源市中心支行对中国银行辽源分行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实际上,类似的报道已经有过不只一次两次了。真正少见的,是银行受到处罚的案例。银行对外支付中出现了假币,其实是很严重的事情,虽然只是个案,也会严重影响到金融机构的信用。然而,对此类问题,往往当作普通民事纠纷处理。信息不对称之下,用户想要维权、想要让银行承认付给用户的是假币,都困难重重,许多人只好自认倒霉。究其原因,一些银行往往以钱款“离柜概不负责”为由,千方百计撇清责任,加上现有法律法规对于用户在银行取到假币,相关的处理流程不够规范,对用户权益保障不够有力,使得银行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这,也是舆论对“误付假币”被罚事件反应强烈的另一原因所在。
(澎湃新闻 12.2 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