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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好制度是“设计”出来的?

    《 文摘报 》( 2021年11月16日   07 版)

        经济学界长期存在两种制度研究范式,即制度理性建构论和制度自发演进论。理性建构论认为,制度是人为理性设计的结果,制度生成和变迁受到“看得见的手”的引导和塑造。自发演进论认为,制度不是某个决策者理性建构或设计的结果,是参与者之间互动和学习的结果,制度的生成受到“看不见的手”的引导,所有参与者都依据自身的决策模型采取行动,但最终形成的制度不是源自某一参与者事先有意图的理性设计。

        许多研究指出,在现实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制度生成和变迁既有理性设计的力量在推动,也不乏自发演进的力量在起作用;制度既非完全的理性建构,也非完全的自发演进。探讨两种制度生成方式的优势和局限,可知二者具有互补性,进而可以通过范式融合,推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创新。

        社会经济系统是由理性建构力量和自发演进力量交织作用形成的复杂系统。任何只承认一种力量的理论,本质上都是将社会系统的复杂性所作的简化处理。毫无疑问,理性建构论拒绝承认自发演进的力量,将社会经济系统还原为参与者理性决策的均衡系统,极大地简化了社会复杂程度。自发演进理论则强调社会经济系统的复杂性,细致地考虑到社会经济系统中充满不确定性、非线性、涌现等复杂系统特征;但是,由于拒绝理性建构力量,实际上忽视了自发演进秩序得以扩展的重要动力,很难解释大规模群体的合作现象,实则也简化了社会复杂程度。因此,社会经济系统的复杂性并不排除理性建构力量,理性建构和自发演进两种动力统一于社会经济系统之中。

        制度建设不是机械僵化、无所不包的完全理性设计;相反,它是基于共同知识而非整体性知识的理性建构,允许社会各主体在遵循制度系统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其局部知识进行积极探索,以给未来的演进和完善留出时间和空间。

        当前的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理性建构与自发演进的统一,顶层设计为基层首创保驾护航,基层首创进一步推动顶层设计的发展和完善;宜充分利用广大人民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取得的共同知识和分散在社会各主体间的局部知识,降低建设现代化强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加快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史哲》2021年第5期 黄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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