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上,有两个效率概念,一个是静态效率,另一个是动态效率。目前主流经济学中普遍采用的是前者,后者还不太为人所知,但却非常重要,比如“共同富裕”应该建立在动态效率的思想之上。
静态效率把经济效率原则简化为简单的技术最大化问题。这种效率概念假定资源是给定的、不变的,认为最根本性的经济问题是避免浪费这些资源,实现分配上的最优。经济学教科书中的帕累托效率、卡尔多改进及福利经济学的效率概念等都属于静态效率。
“动态效率”由西班牙当代经济学家德索托教授提出,指一个企业,一种社会制度或整个经济系统促进企业家的创造性和协调性的能力。也是系统性地往右边“移动”生产可能性曲线的能力。静态效率标准,如福利经济学的效率标准,则完全忽视了这个能力,因为它假设资源是给定的,回答的是如何避免浪费的问题,而不是如何创造新的财富的问题。
动态效率把人看作是具有创造性的、协调性的行动者。动态效率有两个核心概念,分别是创造性和协调性。企业家在行动过程中不断创造出新的信息,新创造的信息也为其他企业家的创新提供了可能性,这就产生动态的协调过程,这也是分工合作的展开。
动态效率也为重新理解“产权保护”的含义提供了可能。保护产权的观念虽被普遍接受,但通常的理解是有局限性的,因为它指的是保护已经拥有的财产,也就是企业家精神的创造物,而不是指企业家的行动本身。根据动态效率的思想,产权保护除了这层意思,还应该包括“不限制个体发挥企业家才能,使个体拥有发挥企业家才能的创造物”的意思。我们可以把包含上述两种产权思想的制度称为私有产权制度。
(《深圳特区报》9.7 朱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