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唯一的合法来源。高晓刚的本职工作是医生,曾经,他的另外一个身份是“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人还没去世,他就要去谈器官捐献。
很多人不理解,人还没去世,哪能谈器官捐献?这就牵涉到器官捐献黄金时间的问题——一般捐献黄金时间是患者发病后的72小时内:第一个24小时是家属了解病情,接受现状,通常不适合谈器官捐献;第二个24小时,需要协调员在家属接受患者病情无法救治的前提下,开始接触患者家属,谈及捐献概念;第三个24小时,如果还没推进器官捐献,往往就会由于潜在捐献者病情太重,而丧失捐献机会。再加上器官摘取的黄金时间在心脏停跳的2到5分钟之内,之后,很快进入不可逆的损伤。所以,捐献工作必须在医学上认定潜在捐献者无法救治,处于不可逆脑损伤甚至脑死亡的状态下,立即进入捐献协调。
在做器官协调员的1000多天里,高晓刚见到了无数个中国家庭的人间百态。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遇到拿捐献谈条件的父母。
2017年,有一个在崇明岛打工的小伙子,务工期间出了事故,送到医院后,治愈的希望渺茫。协调员介入想要做些工作,但得知一个情况:小伙子的父母很早就分居,一直没领离婚证,小伙子一直和妈妈生活。奇怪是的,这个时候,一直不打照面的爸爸突然出现找到协调员,张口提了两点要求:第一,做器官捐献要有经济上的补偿;第二,既然儿子的器官移植到受者的身体里,就把移植患者当自己的孩子,逢年过节他会去移植受者家里看“儿子”。
这样的诉求并不合理。首先,器官捐献不能和经济利益挂钩,这是大忌;其次,器官捐献后,放在网上统一分配流转,所有的医生和协调员都不知晓捐者的信息。像这种讲条件、开价的情况,把捐献直接当作生意和交易,高晓刚坚决予以拒绝。
器官捐献事关重要的伦理问题,在我国千百年来的传统观念里,当一个人逝世后,最为讲究身体完整地入土为安。但也有很多家庭自愿参与器官捐献,出现了很多感人的故事。
曾有一对没有孩子的老夫妻,退休后在上海安享晚年。有一天,夫妇俩在外滩跑步,老爷子突然倒地不起。送医后救治的希望渺茫,老太太便主动提出器官捐献。她的希望是,老爷子的生命能够以另一种方式得到延续。那天,老太太家里来了很多人探望,家属都不理解。他们认为,老太太家境优渥,为何要卖老伴儿的器官赚钱?
当时是2016年,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初步建立,神经外科的教授怕惹纠纷,赶紧翻阅最新的指南一条条核对。但高晓刚觉得不该站在谈判、风控的角度,应该和家属坐在一起坦诚地聊。家属有质疑,协调员就要“搭桥梁”,这个桥梁就是真正站在对方角度思考,知晓他们的想法,解决他们的难题。
在高晓刚接触的所有案例中,最揪心、痛心的就是父母为即将离世的孩子做器官捐献决定的那一刻。他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大学生,那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别人家的孩子”。他是班长,女朋友是团支部书记,毕业后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时,男孩被发现颅内长了胶质瘤Ш级,一切治疗都没能阻止病情的发展。男孩还在病床上时,他的父母提出愿意完成器官捐献。
一天,男孩的爸爸找到高晓刚说:“高医生,我儿子今天不好,我感觉我儿子可能不行了。”高晓刚过去一看,真不行了,马上启动捐献程序,整个过程都非常冷静。但到了告别的那一刻,男孩的妈妈突然崩溃了……高晓刚说,自己很少去回忆这些案例,医生面对病情时要理性,但看到这些画面,作为同样是父母的他也受不了。
2017年,高晓刚和复旦的大学生交流时,和他们探讨死亡的意义。他说,人这一生,应该看得远一点,就像电影《寻梦环游记》里一样,人的死亡不是终点,遗忘才是。
(《新民周刊》2021年第25期 吴雪 高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