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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5月25日 星期二

    发挥三种内生社会力量推动乡村振兴

    《 文摘报 》( 2021年05月25日   06 版)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应注重发挥三种内生社会力量的作用。

        一是注重发挥从农村中走出来的务工经商群体力量。从农村中走出来的务工经商群体,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外务工经商并购房定居,有稳定的工作,将来回乡生活的可能性不大。第二类是在外地务工经商,没有稳定住房,而是在老家农村建有住房,这类群体到了老年或者因经济环境变化会回乡居住生活。通过政策宣传,引导第一类群体到农村投资,既能实现他们投资收益的目的,也扩大了乡村振兴的资金来源。引导第二类群体中一部分人返乡就业,既参与、见证乡村振兴,也能参加自家的农业生产,增强小农户生产能力。

        二是注重发挥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群体力量。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一方面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对国家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比较了解,也比较感兴趣;另一方面,他们的青少年时代大多是在农村度过的,对农村情况相对比较熟悉,有浓厚的乡情和乡愁,也愿意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

        三是注重发挥留守在农村的老年群体力量。一般来说,这些老年人的人生目标已经实现,孩子已经成家立业,在家基本上都是带带孙辈,兼具一定的农业生产,没有太大的经济负担。这些老年人在农村生活一辈子,对农村的情况比较了解,可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作用。他们基本上都是掌握传统农耕技术的,甚至可以说是掌握农耕技术的最后一代农民。新生代农民有的已经失去了传统农耕技术。留守老年群体可以把他们掌握的传统农耕技术传承给下一代,运用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感化晚辈。

        (《南京日报》3.25 王同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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