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前的文献并无现代意义的“华北”一词
仲伟民、王正华在2021年第1期《天津社会科学》上说,清代以前的文献并无现代意义的“华北”一词,但有与“华北”直接相关的地理概念如“北方”“西北”“北五省(北方五省)”“北方诸(各)省”“西北各省”“西北五省”等。从20世纪开始,尤其是九一八事变之后,“华北”一词才在政府、媒体、知识界及民间广泛使用。民国时期国共两党以及日本对于“华北”概念的应用及各方在北方地区的博弈,也深刻影响了这个概念的应用。因为古代并无“华北”这个概念,更因为学术界关于“华北”概念的界定及所辖区域并没有一致意见,因此“华北”概念在学术研究中的运用只是一种学术的想象。今天从自然地理环境、制度、经济、社会文化等维度,将明清时期“华北”范围界定为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包括北京),比较符合历史实际和学术认同。
期刊编辑出版信息披露应更透明
——以法学核心期刊为例
万东升在2021年第2期《四川轻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说,大多数法学核心期刊编辑部虽然建立了官方网站,但存在信息披露不够透明的情况:第一,关于选稿的风格、偏好和用稿标准,很多期刊语焉不详,主要强调普遍公知公识的学术规范要求。除了学术质量以外,事实上大多数期刊都有自己独特的选稿风格和偏好,并不是只看学术质量。第二,关于投稿的方法介绍的不够具体、准确。一些期刊到底采用电子邮箱投稿还是网站在线系统投稿,介绍的不够明确。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会造成研究写作与编辑出版之间桥梁的阻滞或中断,会让作者走很多不必要的弯路,造成重复劳动和时间浪费。具有权威性的学术期刊评价机构可以率先在学术期刊评价中创设若干评价指标,要求期刊编辑部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待时机成熟和条件具备时,还可以考虑在编辑出版行政管理层面作进一步的要求和规定。